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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學的本質

最近台灣一群教授被起訴“貪污“的案子,在我們家引發熱烈的討論,是的,雖然我們家只有兩個人。而在臉書上跟朋友討論後,突然有個體悟,之前總是在發票不實申報之瑕疵(道德跟法律上)與學術經費制度上打轉,對於普羅大眾來說,還是像空中閣樓,留下無限不適當的臆想。雖然我在臉書上的朋友,有很大的比例是從事科學相關研究的,但是對於專業非此領域的朋友提出的問題中理解到(總不會在茶餘飯後跟父母說國科會經費怎麼用吧!),這件事的嚴重程度足以對當今研究者造成傷害,因此我們應該回歸“科學的本質“來討論。我已經不做科學家很久了,在老公覺得被曲解而碎碎念的同時,請容許我幫很忙碌的科學家們解釋一下,你們可能正在跑儀器死盯著電腦看數據、邊吃三明治邊看文獻、或著是看顯微鏡看到眼睛充滿血絲….我想這也許是外界無法理解,你們又沒空幫自己辯解的原因。
首先,科學研究的本質有下列幾個:


1. 不可預測性
2. 連續性
3. Ideas generation 需要花錢
4. 價值的衡量


學會計的朋友提了一個例子,今天國科會給某老師實驗室100萬,而只花70萬就做完了,那剩下 30萬怎麼辦?首先,會提這個問題,就是存在著很大的誤解,因為科學研究是沒有做完的一天,不像是搭舞台辦活動,辦完就可以收集發票申請撥款。當你花了七十萬,請了人做了實驗,基於科學的”不可預測性“,你可能有兩種結果:

A.計劃很順利,已經看到你預測的結果,那就恭喜你了,表示這個題目方向很好,可以“繼續“發展下去,而在每個小實驗結果中,都有可能有新的驚喜或新的問題產生,那這 30萬,當然可以繼續用來找答案。

B.如果不幸地,計畫不順利得放棄,當然就把錢花在其他可能的題目上,而有了數據,才能再用它來寫未來的計畫,就是用它來申請下一個經費,說穿了,哪個計畫的錢確實用在哪個題目底下的實驗,已經不清楚了,而研究計畫本來就是先發放給“有潛力“的題目的,嚴格說起來是把錢砸在“實驗方向上“,這就是科學的“連續性“。而研究者拿到錢如何運用,會牽涉到未來實驗室是不是會斷炊,如果因為程序上疏忽,錢沒在一定期限用完(不是用不完,因為科學有連續性,而是忘了在規定日期報上去),那麼下次計畫經費會自動被打折扣,這對實驗室的未來是不利的。

朋友又問:那花了一百萬,養了這些人,什麼都沒得到怎麼辦?
首先這就是學科學跟學商業的人的思考模式不同的地方,某科學計畫是否值得被投資大致上有兩個基準;

A.審計劃的人都是此學術領域的專家,例如中研院院士,因為只有他們可以判斷出計畫是否具有學術價值,如果給商人的或是政治人物審核,那將是一個大災難。你當然也可以說他們是一個共犯集團,一定自己包庇自己人,那我只能說我寧可相信大多從事學術的人,是社會上比較有良知的,看看台灣之前發生不公不義的事件那麼多,站出來聲援的是誰?大多時候,擁有知識的人秉持著知識是共享的原則,而他們也覺得自己有責任大聲發表在專業領域被刻意曲解的事。
(像是美國牛事件,宇昌生技案,與近日的媒體壟斷事件。教授就是仗著自己知識比你多,出來放炮的,你不知道嗎?)

B.國家經費到底養了哪些人?當然就是科學家,每個諾貝爾獎的得主都是這樣訓練出來的,訓練人才很花錢,尤其是做實驗的。台灣產業資金少,常常必須在短期間發展出能夠賺錢的成果,導致大多數的人都用功利的眼光看事情,對學術發展來說,這是不合適的。最簡單的,教科書上的基本知識,每個學說,每個規則,當初都是這樣不計成本,不計較得失,而一點一滴建立起來的。過去西方科學發展,沒有因為不能馬上換成錢而被阻擋。這一百萬,到底有沒有價值?老實說,我們並不知道,因為未來的事很難說,今日的小發現,有可能造就明日科技的革命,我們不能一邊享受著過去科學成就帶來的便利卻不願意付出成本。就算是最頂尖科學期刊上的論文,難道只是膚淺如奧運國際競賽?它的應用價值能夠發揮到什麼地步?這是沒有人知道的。

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覺得,教授集體被起訴對台灣的研究發展,有多大的傷害。因為社會的誤解,會讓這群付出卻得不到應有的尊重的勞心勞動者,喪失前進的動力。院長說,留不住人才就是這個理由,沒錢做事,薪水不多,遊戲規則複雜,犯錯可能會被起訴,現在又加上社會大眾的誤解,媒體又只會煽風點火只發佈部份事實。每個行業都有老鼠屎,不能因為少數不誠實的人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我實在心疼這些為台灣學術努力的朋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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